上海量子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平台电梯设备
维保服务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CG20250729-2574
2025年8月
目 录
现对上海量子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平台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上海量子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平台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
3. 采购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4. 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 采购预算: 7.7万元
6.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7. 采购范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科研楼多联机空调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丰富的电梯维保经验,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6.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能够满足项目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北京时间2025年7月 30 日至2025年8月15 日,登录https://sias.ustc.edu.cn/main.htm,在 “通知”中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8月 15 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一号楼4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北京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新园区一号楼429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地址:上海市秀浦路189弄1号
联系人:周老师 0551-68121450
项目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量子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平台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4. | 标段(包别)划分 | 见询价公告 |
5. | 采购预算 | 见询价公告 |
6. | 资金来源 | 自筹 |
7.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8. | 采购需求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9.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10. | 交货地点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11. | 响应报价包括的内容 | 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规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 |
12. | 最高限价 | 7.7万元 |
13. | 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先服务后付款。合同以季度结算方式付款,根据实际服务期和服务内容,扣除应扣违约金款项后(如有),支付相应合同费用款项。 |
1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询价公告 |
15.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
16. | 响应文件分数及提交 | 纸质正本一份,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提交,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地址为:上海市秀浦路189弄1号楼4 室。 |
1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18.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19.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见询价公告 |
20. | 相关提示 | (1)响应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
21.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 | / |
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询价文件由询价公告、询价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五部分组成。
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并与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一并组成。
2、询价有效期: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采购人组织的询价按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1、采购人或询价小组根据符合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或询价小组可以按排名依序替补,确定排名下一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将重新组织询价: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经询价小组共同认定,所有报价均不具备竞争性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
评审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询价文件规定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询价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
信用状况 | 符合询价采购邀请书要求 | |
响应性评审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响应内容 | 符合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 | |
其他 | 询价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
1、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规定的范围予以增加或减少。
2、成交单位如不按本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服务要求
1、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企业标准Q/KOS 000326—2022)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11)的相关规定。
2、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召修服务。
3、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4、按照国家规定,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5.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确保各维保计划的有效执行。
电梯维保服务合同(一)
客户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项目名称: 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交叉研究平台
合同细则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电梯有限公司 |
甲方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三证合一已完成) | 12100 00048 50010 86E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
甲方开户银行: | 中行合肥蜀山支行营业部 |
甲方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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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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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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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 | 12个月 |
维保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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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周期: | 季度后付 |
服务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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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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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合同包括的设备详细参数:
| 组一 |
台量 | 8 |
产品类型 | KONE |
设备名称 | L1-L8 |
单台每月维保服务费 |
|
对于合同细则中的服务范围、条款和条件,双方均表示认可。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第一部分:商务条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第1条 日常维护保养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细则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召修服务。
第2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企业标准Q/KOS 000326—2022)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11)的相关规定。
第3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间:
第4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以上维保服务费按年递增 0 %,遇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取整。
请注意以上价格为含税价,含乙方按合同签订时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应当缴纳的税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及法律法规变动引起的税种或税率的变化,双方同意乙方有权根据届时适用的税种或税率调整本合同总价下所含税款,从而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付款办法:甲方应于季度保养结束后20天内将维保服务费存入乙方帐户内。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收取维保服务费应当向甲方开具发票,发票应符合开具时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发票类型、税种、税率的相关要求。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的必要信息;如果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地址、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三证合一已完成)、纳税人资质)变化,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甲方应核查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例如发票类型、公司名称、发票金额、税率等)是否有误,如果有误,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同意为乙方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或作废发票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5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权利
5.1.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5.1.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5.2义务
5.2.1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5.2.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2.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5.2.3.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做好电梯钥匙使用记录,不得将电梯钥匙擅自交给不具有电梯操作资质的人员;
5.2.3.2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5.2.3.3甲方授权代表:_____,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5.2.4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5.2.5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5.2.6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5.2.7应当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5.2.8按约支付电梯维保服务费及更换配件费用。
5.2.9涉及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旧零部件,如未返还乙方处理,甲方应负责按照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若涉及危险废弃物的,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6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权利
6.1.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以及与维护保养有关的其他便利条件。
6.1.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6.1.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6.2义务
6.2.1 MBM- SMART保养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确保各维保计划的有效执行。
1. 半月保养模块-- N
2. 季度保养模块- Q
3. 半年保养模块- T
4. 年度保养模块- U
5. 年度自检模块- I
6.2.2 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乙方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须立即拨打1010 1099/400 601 1099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有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乙方的24小时客户关怀中心同时将所有的报修记录输入KONECT系统,为维保服务提供足够的信息。乙方根据KONECT系统中每一部电梯的每月故障次数和使用率数据,编制下个月的保养计划表,详尽规定每一个保养组的员工在指定时间内将到指定的地点从事规定的保养工作。员工按保养计划表完成保养工作并将结果填写在工作表上,然后将工作表交予保养站主管,由保养站主管组织跟进工作,直至所有报修的项目达到约定的维保标准。同时乙方亦制定一套质量审核程序,由不同部门对保养质量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用于改进保养程序,以更好的满足甲方的要求。
6.2.3配件更换服务: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对配件提供全年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在甲方与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签署物料报价单和/或其它相关协议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提供更换服务,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其他情况下,通力电梯有限公司需向甲方报价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及收到付款后,乙方提供更换零件服务。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收到款项后应向甲方就配件更换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不履行前述义务导致电梯无法正常使用或无法通过定期检验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6.2.4政府定期检验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负责协助电扶梯的政府定期检验工作,政府电梯定期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使其符合新的安全标准,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甲方要求并确认相关服务协议和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情况下,乙方为甲方开通“客户直通车”微信小程序账号,方便甲方进行人工报修等工作。甲方知悉并确认,客户直通车的具体功能与本协议是否含通力®云管家/NKE IOT数字化服务有关,且因云管家/NKE IOT 设备型号、小程序版本不同而不同,具体功能以登录小程序后的功能显示为准。
6.2.6 电梯责任险:
若本协议电梯已经购买电梯责任险的,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自行负责保险理赔,乙方协助配合。但如果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则乙方无法提供配合服务且无法依据保单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第7条 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
7.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0.5%的违约金。
7.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违约金。
7.5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依法承担责任;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若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依法承担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的,双方应按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结果各自依法承担其相应责任。
7.6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当原因导致电梯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7.7 双方互不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向对方主张权利。
7.8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对对方的违约金、罚金、责任赔偿累计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
第8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8.1 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8.3 终止
8.3.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 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
B. 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 甲方延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费用超过3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付款。
8.3.2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 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 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8.3.3本合同的期满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的终止,均不应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支付其在该等到期日或终止日之前所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到期或应付的款项的义务。
第9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免责条款
10.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乙方对第6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10.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10.3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5.2条项下有关管理义务,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11条 智慧电梯及数字化服务
11.1出于实现产品功能、了解设备运行、帮助产品及服务改进等目的,乙方会对本合同项下电梯使用和运行而产生的数据进行收集、使用、传输等处理活动。
11.2在提供维保服务的过程中,如为实现产品功能、提供服务、维护客户关系之目的而涉及收集、使用、传输等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双方承诺各自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及安全管理规则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1.3本项目期间为实现智慧电梯及数字化服务(例如:与应急平台或智能楼宇对接、使用乙方配套应用程序等),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可以提供接口服务。甲方仅可基于本项目依法使用接口服务,同时通过该接口服务获取的信息仅可适用于本项目。乙方采取合理努力提供信息和服务,但无法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接口服务的不间断运行或不会发生任何错误。
第12条 其他约定
12.1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12.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合同双方的通讯联络方式以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为准,如一方出现通讯地址、电话变更须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依前述地址寄交之往来文件,均视为另一方已收到。
第二部分:技术条款
第1条 维保范围
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进行例行维保检查,其中包括对设备机件的安全及功能清洁、调整、检查及润滑(齿轮油除外),但不负责保持、修理及更换轿厢、外厅及扶梯等外围设备的外观及卫生。若由于乙方在维保工作过程中损坏上述部位之外观时,乙方有义务修复,且不另行收费。
若包括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扶梯齿轮箱和电梯缓冲器用油定期更换,乙方将另行收费。
第2条 电/扶梯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2.1垂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见附件
附件 A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见表 A-1。
表 A-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 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监测系统有记录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 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 ( 安全触 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表 A-1(续)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A2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1 半月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 A-2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2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编码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 装置 | 工作正常 |
A3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2 季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 A-3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3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
2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常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
12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对重缓冲距离 | 符合标准值 |
1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5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A4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除符合 A3 半年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外,还应当符合表 A-4 的项目(内容)和要求。
表 A-4年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表 A-4(续)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4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5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对于使 用年限不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2 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6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7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9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0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1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2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3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4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5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6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注 A-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下同)
注 A-2: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下同)。
注 A-3: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符合标准值”的,是指符合对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制造单位要求(下同)。
注 A-4:维护保养基本要求中,规定为“制造单位要求”的,按照制造单位的要求,其他没 有明确“要求”的,应当为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或者制造单位等的要求(下同)。
附件:
甲、乙双方现对本协议本合同中由乙方维护保养的电/扶梯(以下简称“维保电/扶梯”)提供通力®电/扶梯云管家服务(以下简称“云管家”)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为保证乙方对甲方电/扶梯维保的服务品质,双方同意,由乙方在维保电/扶梯里提供乙方的云管家,供甲方使用,以便双方了解电/扶梯运行情况。
双方约定云管家服务期限及云管家服务费用为如下第[ 1 ]种模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云管家服务期限为自从 年月_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甲方所承担的云管家服务费已包含在保养合同【 】(合同号)的费用中,并与该保养合同的维保费用一并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云管家服务期限为自_____年_ __月_ _日起至____年 月 日止。甲方所承担的云管家服务费为【____】元/台/月,合计【______】元,并以季度预付费方式支付(如本协议本合同到期前所剩的服务期限不满一季度的,付费方式仍为预付,具体支付金额为月服务费金额乘以剩余月份)。
云管家型号及服务具体实现的功能如下(勾选√):
电梯云管家( ) 电梯云管家Pro( √ ) 电梯云管家Max( )
电梯功能 | 云管家 | 云管家Pro | 云管家Max |
政府平台对接 |
| √ |
|
远程监控 |
| √ |
|
实时数据与状态 |
| √ |
|
设备异常预警 |
| √ |
|
手机客户界面 |
| √ |
|
网页客户端 |
| √ |
|
服务记录查询 |
| √ |
|
视频查看及存储 |
|
|
|
KC3语音安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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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梯云管家KC210E( ) 扶梯云管家KC230E( )
扶梯功能 | KC210E | KC230E |
基础数据 |
|
|
政府平台对接 |
|
|
远程监控与故障报警 |
|
|
扶梯客流计数 |
|
|
扶梯噪声监控 |
|
|
齿轮箱温度 |
|
|
扶梯震动监控 |
|
|
能耗统计 |
|
|
扶手带温度监控 |
|
|
注:为改善用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乙方将不时开发、调整、更新云管家相关功能,乙方保留对“电/扶梯云管家”相关功能进行调整的权利,并有权不经特别通知甲方而对云管家进行更新或者对云管家的部分功能效果进行改变。对于视频功能,乙方不会通过摄像头采集乘梯人员可识别信息,仅通过其实现自动困人检测。
乙方安装的云管家具体信息如下:
合同号 | 项目名称 | 安装数量 | 设备编号(KONE) | 设备类型 (电梯/扶梯) | 云管家型号 |
| 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交叉研究平台 | 8 |
| 电梯 | Pro |
|
上述云管家服务到期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云管家服务,并就该有偿服务与乙方另行签署服务协议。若甲方选择不再使用云管家的,乙方将有权拆除云管家装置并终止云管家服务或直接终止云管家服务。
乙方责任:
1.1 乙方保证在不影响维保电/扶梯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提供电/扶梯云管家服务。
1.2 乙方负责监控电/扶梯运行状况,并在维护保养期内维护电/扶梯云管家服务的正常使用。
1.3 乙方负责承担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数据流量和通讯费用。
1.4 乙方负责电/扶梯云管家软件的升级。
1.5 若云管家装置由乙方提供的,则该云管家装置(含SIM卡及云管家记录的信息和数据)的所有权始终归乙方所有;若云管家装置非由乙方提供的,则乙方提供的SIM卡及云管家记录的信息和数据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1.6 若甲方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保养合同,乙方将有权拆除云管家装置并终止云管家服务或直接终止云管家服务。
1.7 因安装地点缺少网络覆盖或信号弱、该电/扶梯云管家装置被人为篡改等非乙方能合理控制的原因导致的电/扶梯云管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保证电/扶梯云管家能不间断地运行或不会发生任何错误。
甲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乙方: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CG20250729-2574
项目名称: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 响应函与响应函附录
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量子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平台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维保服务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你方在询价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条件。我方愿意以我方提交的响应报价,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 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如果在询价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愿意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
5. 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报价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6. 如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 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并交付货物及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7. 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我方参与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 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9.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上海量子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平台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2 | 采购编号 |
|
3 | 响应报价 | 大写: 元
小写: 元 |
4 | 响应有效期 | 90日历天 |
5 | 质保期 | 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
7 | 合同形式 | 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
8 | 付款方式 | 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
9 | 备注 |
|
供应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年) | 合价(元/年) |
通力电梯 |
| 8 |
|
|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
供应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人要求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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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偏离 □正偏离 □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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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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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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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承诺:除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不按以下格式及内容编写,作无效响应处理)
致: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就贵方采购编号为CG20240617-1714的上海量子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平台电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我方现做出以下承诺:
1、我方已明确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我方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不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要求增加费用。
2、我方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情形。
3、我方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标的能力(含技术、财务等各方面)。
4、我方对询价文件各项条款均无异议,并承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
若上述承诺任何一条不能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