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2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于:上海研究院

驻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地方政府和学校《关于2022年寒假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通知》及《2022年寒假学生离校、返校方案》要求,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现就寒假休假工作进行安排,具体如下:

一、寒假安排

1、学生于1月15日起放寒假,无特殊情况的学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离院。假期结束,2月19日开始返院。

2、寒假期间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研究院将按照上海市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另行通知学生返院时间、返院方案。

二、学生管理

3、寒假期间,所有学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留院。家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原则上暂不离院。

4、确因科研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留院、推迟离院及提前返院的学生(留院时间:1月31日-2月19日),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导师)同意、院内各机构审批,报研究院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留院、推迟离院或提前返院。

上述申请截止时间为1月23日晚18:00。

5、学生留院期间,班主任(导师)必须同时在岗,切实负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负责学生在院期间的科研、生活和疫情防控管理等各项工作,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留院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研究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得离沪,离沪后原则上不得返院。

6、各机构担负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学生离院要“一人一档”制定离院学生信息台账,认真执行“日报告”“零报告”“晨午晚检”制度。学生离院前,应报备离院时间和具体行程,由班主任(导师)审批。学生离院期间,班主任(导师)应及时精准掌握学生动态。

三、教职工管理

7、倡导教职工就地过节。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境或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8、各机构要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严控本单位教职工离沪出差。确需离沪的教职工,须向本单位履行审批手续,自觉遵守上海及出差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9、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联防联控责任,及时掌握本单位从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信息,协助疾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

四、返院要求

10、院内全体教职工和师生返院时正处于中高风险地区(随时更新,请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中“疫情风险查询”)、来院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以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暂缓返院,等待上海地区疫情防控部门确认后再行确定返院时间。

11、来自低风险地区,且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测温正常后方可进院。

12、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应暂缓返院,等待上海地区疫情防控部门确认后再行确定返院时间。

五、疫情防控管理

13、外来人员为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以及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进院。如已到沪,应及时向所在社区(单位、宾馆)报告,告知本人相关旅居史情况,并按上海地区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4、寒假期间,研究院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准进研究院。确因工作需要进院的外来人员,需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院内邀请人(负责人)向提前向物业公司报备外来人员的两码信息(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离沪记录的需另行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测温正常后方可进院。

15、未经院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不得举办大规模人群集聚性会议和活动,一律取消集体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倡导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

16、公寓区其他人员及家属参照院内教职工的要求,须严格遵守上海地区及研究院各项疫情防控政策。

六、其他要求

17、各机构要加强对教职工及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假期期间留院学生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抓好学生安全、科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

18、院内教职工和师生应加强自我防范,坚持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密闭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若发现身体不适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19、各机构要时刻绷紧安全弦,逐级压实安全责任。放假前夕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可能影响院区及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隐患。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各机构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保证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七、机构联系人

 机 关:  刘 平 021-68120089

物业公司:  陈  杰 

量子团队:  朱 燕  

管理教学部: 傅嫣娜  

国盾量子: 黄建才  

国科量子: 潘晓雯 

国耀量子: 寇晶晶 

    厅:  高宏民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