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国内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研究院教职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研究院教职工和学生安全防护意识
1、倡导研究院教职工和学生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离院,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沪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报经所在机构批准。
2、教育引导教职工和学生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3、各机构要建立健全和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和学生“一对一”的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异常情况要进行规范处置并及时报告。
4、所有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机构、社区主动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不得擅自返院。
5、教职工和学生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严格落实研究院疫情防控举措
1、各机构要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紧盯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严控无关人员、车辆进院,严格落实进院审批、身份核验、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制度。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办公区、食堂等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
3、原则上不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严格活动的审批与管理。前期已发布通知确定组织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及培训等,原则上应延期举办。确需举办的大型活动、会议及培训等,应采用线上方式举办。如确需采用线下方式举办的,须经研究院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1、各机构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状况和外出行动轨迹。
2、各机构要根据疫情形势动态修订防控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学生暑期实习、实训、实践学生管理。
四、机构联系人
院 机 关: 刘 平 021-68120089
量子团队: 朱 燕
国盾量子: 黄建才
管理教学部: 傅嫣娜
国科量子: 潘小雯
国耀量子: 寇晶晶
物业公司: 陈 杰
餐 厅: 高宏民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日